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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时评

开个脑洞,这么做法务,真的厉害了!

范勇(360法务总监)领导的法务团队终于改名字了,尽管大多数的360员工都没觉察到这个变化。但从风控部门转变成产品支持部门这件事,360董事长周鸿祎已经在内部暗示了好几次了,“他觉得我们有时候反而是在阻碍公司的发展,并没有给公司带来什么价值。”范勇说。“以前只是审下合同,现在跟产品,要一点一点得过。”范勇提到他以前做怕了的事情,“一边坐着律师,一边坐着工程师,同样一件事,两边的逻辑看上去却像两件事。”

现在他在逼着自己去转型,以前他绝大部分的精力都在打官司上,而现在他更像是一个产品经理。现在跟他角色类似的人已经很多了,甚至跟诉讼团队的人一样,有七八个。他们天天和产品线的研发人员泡在一起。让他可以放手去做的本质原因就是,越来越多像洪程宇这样的专业法官跳出体制,加入进来。洪程宇原来是西城法院知产庭的副庭长,现在则是360法务部的副总监,专门负责诉讼这一块。“这并没有太必然的联系,但也正是从这两年开始,互联网公司的法务部专业了许多。”范勇所说的正是法官的“离职潮”,2008年至2012年间北京市法院招录了2053人,但流失人员总数达到了348人。江苏更严重,2008年至2013年间共有近2000名法官辞职。

国家司法改革所提倡的“员额制”让很多年轻法官看不到希望,而像360这样的互联网公司又在大批地引入具有相同背景的人才。“高层越来越明白法务的重要性,那么谁还能比这些法官更专业呢?”范勇的诉讼团队如今几乎一水儿的法官背景。

这也反映了一种趋势:当利益足够大,法务就会是一个足够强大的“武器”,每家IT公司都会匹配最好的资源在上面。就宛如IT圈的一种流行说法:“工程师文化”能够让你成为飘在风口上的猪,但“法务文化”的缺失能够让你不经意间就成为一只任人宰割的烤猪。

其中最为典型的案例莫过于快播。2012年,搜狐、乐视、优酷等多家反盗版联盟成员在“带头大哥”腾讯的张罗下,多次发起对快播公司的盗版诉讼。2013年12月,国家版权局出面警告快播;2014年1月2日、26日和2月17日,腾讯又连续三次警告快播。

事实上,这些全部都是快播悬崖勒马的最佳机会,但缺少CLO(首席法务官)的快播始终没有作出什么实质反馈。事情的真相可能就是,快播的工程师们对自己构建的商业模式过于自信了:快播只是提供了播放器,向大小站长提供了视频网站建站方案,自己并未直接侵权。再且,站长作为个体,数量多,目标小,维权和监管都十分困难。

可是,当2014年4月22日警方来调查快播时,警方的突破口却与快播的商业模式完全无关——快播“放任”用户传播淫秽信息。

“放任”二字,实在提供了太多的想象,墙倒众人推,快播几乎有口难辩。更悲剧的是,在最后关头,竟然没有律师劝告快播创始人王欣主动自首,王欣反倒潜逃至国外。这“一逃”和“一捕”,等于罪上加罪。

王欣曾说,如果有一天我变成流氓,请告诉别人我曾纯真过。没有想到,一语成谶。

博弈

中国互联网公司之间的法务战已经极度常态化和复杂化,这是2008年所无法比拟的。当年有一个真实的案例在公司法务圈里广为流传。证人在庭审时出示了一个证物,据称是被告受邀参加原告公司活动时获取的一个纪念品,叫做“××公仔”。结果原告提出异议:“我们讲的是‘非法下载’,而不是‘非法公载(公仔)’!”

甚至在范勇三年前刚刚加入360时,境况也好不了太多。他最早给外企做法务服务,跨国公司对法律的尊重感是极强的,在它们的行政流程里,法务往往有最终的权力去说“No”。而在一家民营的互联网公司,它的思考逻辑是如何能让自己活下去。所以,很多极端但真实的场景是他完全没见过的,比如有公司就直接通知警察过来搜剿“赃物”。

“3Q大战”的法务总结在内部分享了无数次,其实范勇自己有时候也很纳闷,“我们是不是每次都要这么过激?除了诉讼,还有那么多可以在中间协调的政府部门。”但周鸿祎不断地在提醒他们,如果你不做任何事,可能360明天就不在了,“过去几年,我眼睁睁地看着那么多公司倒下,通过正常渠道去维权,但最终获得的判决来得太迟了。”尤其是像360这样的公司,几乎涵盖全品类业务的竞争,它势必会成为一个“靶子”。

内部在这件事上总是容易表现得迟钝,周鸿祎早期总是会因为自己在微博上的言论而遭到名誉权的诉讼,而且总输,他自己都想不明白,为什么我说的是真话却还输了官司。更不用说那些缺乏法律意识的工程师了,他们根本不会去把产品和法律联系在一起。

百度“插标案”也同样在内部被反复提及。这件事其实很简单,为了“维护用户的权益”,360会在百度的搜索结果中,把他们认为的虚假广告、木马网站等标记出来。结果360输了官司,虽然他们在二审结案时又提出了再审。

法院的结论是“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简单地说就是如果这事不是纯公益的,就没必要去干扰别人的正常运营。为什么会这样?就是因为360的产品团队做插标完全是公益,但他们“多此一举”地推广了360浏览器。

范勇在360接的第一个案子就是“插标案”的二审,他执意要提出再审,并不是希望翻盘,而是想借此告诫管理层以及产品团队,是你们对法律的忽视才导致了这个结果。

从2013年开始,360的诉讼果然直线上升。在2012年时,他们全年的诉讼量只有12起,而隔年就变成了72起,到了2014年,更是到了105起。范勇的团队也是在这个阶段,人数激增至原来的几十倍。

升级

2014年6月,今日头条运营方高调宣布已融资1亿美元,估值超过5亿美元。这引起了“新闻搬运工”估值超过“新闻生产者”的争议,“被搬运”的“受害者”纷纷发难今日头条要“讨一个说法”。其中,搜狐是IT圈中第一个向今日头条发难的巨头。

但是,今日头条早有预谋地保留下了搜狐诸多部门主动要求导流量、主动提供适配接口的证据。凭此,今日头条反诉搜狐商业诋毁。有人调侃,如果今日头条的法务再强势一点,他一定会在一早就告诉高层千万不要宣布任何融资消息刺激“友商”们,不如永远“低调做人,闷声发财”——不作死就不会死。

大的互联网公司开始愿意在法务上投入巨资。阿里巴巴在前年就愿意投入6000万用于“双十一”的打假行动,而法务的负责人俞思瑛位居副总裁,也是阿里30个合伙人之一。腾讯的法务团队在2012年进行了第二次大的调整,他们把法务分拆成法务综合部、知识产权部、合规交易部三个部门,还提出法务在公司的整体运营中所起的作用应该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

懂互联网的法务人才依然是稀罕货。2008年,阿里巴巴想要招聘一个全职的电子商务法方面的高级研究人员,但找了一圈也没合适的。后来,他们找到了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的研究员张樊,他不想放弃体制内的待遇,阿里巴巴急了,“能不能推荐个人给我们?”张樊后来感叹说:“我想想周围的人,硬是没想起来一个!互联网法律方面专门的律师和研究者都太少了!”

洪程宇在做法官时,碰到互联网方面的案件并不多,他也几乎不知道该如何去判决。“《反不正当竞争法》是1993年通过的,早就不适合现在的环境了。”他说,“大部分的互联网诉讼都会被归结到《反法》第二条,所谓的诚信原则,这其实很虚。”

现在的环境要比那时好得多。360内部的研发团队现在已经成了最重要的起诉“素材库”,几乎能占到整体的一半,这还不包括同样占据较大比例的风控团队,他们每天的工作就是关注竞品的动态,以及网上各种对360不利的言论。

“他们是最专业的,积极性也很高,每天都会给我们提供素材,虽然被采用的比例可能只有一半。”范勇说。整个公司的法务流程算是基本成型了,范勇才有精力去思考法务的“新价值”到底在哪里。“之前大部分的案件都属于商业诋毁,说白了,很多事情或许都有更好的选择。”范勇说,“这就像我在你们家门口放了一盆花,喜欢的会认为你是好意,而不喜欢的就会往歪处想。比如我们插标本来是希望能帮助用户,只是我们不该顺带去推广浏览器。结果那个诉讼结束之后,百度甚至自己都会去做插标。”

“所以,极端情况下,我们能不能在事情发生之后,第一时间跟百度的法务部取得联系,把这件事解释清楚,那么就不会有诉讼了。”范勇很多事情都还没想清楚,这毕竟是一个理想状态,360也是一家有“冲锋式文化”的公司,还是那句话——“当利益足够大时,法务就会是一个足够强大的‘武器’,每家公司都会匹配最好的资源在上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