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热门问答  >  债权债务  >  民间借贷
婚姻家庭
财产争议
子女抚养
重婚同居
离婚争议
亲属扶养
继承纠纷
劳动人事
劳动争议
工伤争议
加班假期
社会保险
案件执行
案件执行
先予执行
执行异议
执行保全
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
服务合同
保险合同
运输合同
房屋土地
房屋买卖
土地纠纷
房屋租赁
地产开发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
债权纠纷
法定之债
公司事务
设立变更
重组清算
股权纠纷
合并分立
公司管理
合伙纠纷
侵权纠纷
产品质量
交通事故
人格侵权
劳务侵权
人身伤害
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
质押担保
定金保证
金融证券
证券纠纷
银行保险
理财信托
信用证

部分欠款尚未到期,债权人能否起诉债务人?

问:
2012年10月,朋友向我借了10万块钱,并出具了欠条给我,约定在 2013年10月、2014年10月和2015年10月分三次还清所有的欠款。但朋友至今没有还过我一分钱,找他要他也不给。请问我能直接起诉他要求他还款吗?还是需要等到欠款全部到期以后才能起诉他?
答:
您可以直接起诉他要求他还款。因其未曾按照欠条的约定时间归还到期欠款,已经构成违约,且其违约行为表明对方在最后一笔债务到期时也不会履行还款义务,因此,为保护您的合法债权,您可以直接起诉他要求还款,而无需等到欠款全部到期之后。(胜诉360编辑:华玉桃)

【相关法律条文】

《合同法》
第108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