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私自驾车撞伤他人,责任谁承担?
问:
王宝的儿子王川(15岁)私自驾车将闯红灯的行人撞伤。经交警大队事故认定书认定,王川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行人负次要责任。请问,行人应当向谁索赔?
答:
应由父亲王宝承担责任,因儿子是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以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胜粟编辑:崔译元)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32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