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质押制度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之路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因其实务操作的复杂性导致应收账款质押过程中存在不少风险。因此,金融机构和企业在融资活动对于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的实际操作时,须从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的设立前、设立程序及设立后三个环节预防控制风险。
一、设立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前应进行必要审查
1、注意债务人对应收账款是否有处分权。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出质人对该应收账款须有处分权,否则面临无权处分的不利法律后果。
2、注意应收账款是否可转让。应当审查出质人与其债务人之间合同交易的条款内容有无限制性规定或国家法律法规对该权益转让的特别规定。
3、注意应收账款的质押范围。应收账款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下列应收账款建议不设立质押:一是对冲账款,即贷款企业同时欠应收账款债务人的钱;二是信用质量较差的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全部应收账款;三是有瑕疵的应收账款;四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或限制)设立质押的应收账款,如医院、学校、公园等带有公益性质的民事主体基于公益而产生的收费权,政府土地储备中心的土地收益金等。
4、注意调查、评估产生应收账款的合同条款中是否存在影响追索权的条款或风险。
5、对应收账款的账龄及是否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形或风险进行分析和判断。
6、调查和核实应收账款是否存在保障其清偿的担保权及其对应收账款的影响。
7、尤其需要对应收账款的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及其负债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
二、应收账款设定质押的程序需完善
1、应收账款质押应通知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对于特定债务人,可以直接通知;对于非特定债务人,可以公告通知。作为质权人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要提前通知债务人,并取得债务人对质权人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函至少应当表明应收账款真实、债务人在出质期间不会有损害质权的恶意行为、不得向出质人单方面清偿等内容。
2、特别注意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的形式。依《物权法》相关规定,应收账款质押的,当事人双方必须签署书面合同。
3、合同条款应该明确。
质押合同对于出质应收账款应该详见的描述和界定,既有概括总述,又有明确界定:“出质人自愿以其因提供货物、服务及其它信用而获得的要求债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等应收账款向质押权人提供质押担保:”作为总述,其下清楚的记载质押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应收账款金额、付款方式、履行期限等情况。
4、合同条款为出质人设定宣示性条款,以严密的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出质人承诺和保证,出质人不得有转让、放弃权利等行为,否则担保公司有权予以撤销或可提前清偿债务及行使质权;债务人提前清偿应收账款的,出质人应提前偿还借款或者提存。
5、根据《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质权人应与出质人签订《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并上传,由质权人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登记公示系统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登记内容由登记当事人自行录入,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由发起登记的主体负责。在质押登记时应正确录入出质人、质权人的相关信息,对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情况清楚地进行界定。
三、应收账款质押设立后需谨慎处置
1、应收账款质押后的转让问题。《物权法》规定,“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
2、应收账款质押后的清收与使用。对于债务因清偿应收账款而向出质人支付的款项应当如何处理,《物权法》和《登记办法》及《操作规则》均未予明确规定。而在法律法规未明确的情形下,当事人需要在设立应收账款质押时对此予以约定,即出质人应在应收账款的债务人支付清偿款项时,支付给质权人用于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以避免出现相应的法律风险。
3、应收账款在质押后的管理。这包括:质押期间,质权人应督促出质人积极采取措施催要应收账款,催告债务人履行债务、要求债务人出具付款计划、支付利息、部分清偿、提供履行担保等方式中断应收账款的诉讼时效,并保留相应证据;出质人应履行其与应收账款债务人的相应协议的约定,如按约定供应货物、提供服务或者履行退换货等售后服务,避免因重大违约导致应收账款债务人解除合同或依法、依约拒绝付款。
对于这些管理义务,质权人应当在与出质人的应收账款质押协议中予以明确约定,以免因其未适当履行管理义务或采取法律措施导致应收账款丧失诉讼时效或丧失追索性。
4、要实现应收账款质押权,质权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就出质应收账款优先受偿。在通过诉讼确认优先受偿权的同时,应该申请扣留、冻结出质人在应收账款债务人处的应收账款,法院通知应收账款债务人协助,不得直接向出质人清偿应收账款,需要清偿的应该向法院支付或者提存。在执行阶段,通过拍卖、变卖应收账款,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总而言之,应收账款质押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担保方式,因其广泛的适用性和较为便捷的操作性,必将在我国更多地区和行业中逐步开展起来。但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企业,在进行应收账款质押业务时,都要注意谨慎防范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合理控制可预计的风险,避免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