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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生病未请假的员工?不能任性!


员工因病未请假离岗的,公司能以员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么?

答案是否定的。

员工未请假,公司需要先行了解具体情况,如员工因病无法及时请假、到岗的,公司应保障员工法定的因病休息的权利。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保障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企业职工因患病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企业不得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换言之,员工因病休息的权利,具体体现就是,员工依法享有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员工拥有因病休息的权利,病假的申请无需用人单位批准。

用人单位以未批准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停缴社保,以致员工住院治疗期间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还需承担应由医保报销的部分医疗费用。

那么,是否意味着员工可以随意享受休病假的权利,而无视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履行公司的请假流程呢?

答案也是否定的。

员工因病需要休息的,应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并依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提交给用人单位相关的医疗凭证。

如果员工因病有条件及时告知用人单位,而未告知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管理规定处罚员工的不当行为,如通报批评、扣发奖金等。

"知讼"建议:

员工未请假未到岗,用人单位要认定员工旷工并解除合同的,需要注意以下流程:

(一)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合法且经公示或告知员工

用人单位制定明确、合理的各类请假流程,包括请假方式、请假审批权限、请假通过的确认等,并通过员工手册等方式告知员工,并让员工签收。

(二)用人单位因员工未请假未到岗而采取措施前,要调查取证,留存证据,并及时发出到岗通知。

要核实员工未请假未到岗的缘由,给予员工申辩的机会,了解具体情况,以合法行使用人单位应有的权利。

在了解情况后,根据用人单位管理制度发出到岗通知。

其中,对于“三期”妇女、工伤职工、医疗期内职工等特殊人群,在相应休假到期前,用人单位应提前告知上班时间,若到时间仍未上班时,应当再次发出到岗通知,并说明不到岗可能要承担的责任。

在进行通知时,注意留存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快递单以及劳动者签收的证明。

(三)用人单位应当有可供查实的考勤记录,并在旷工期间照常做好相应记录。

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作为员工是否到岗上班的直接证据,一旦发生争议,出勤和工资发放的举证责任在于用人单位。因此,用人单位要做好考勤管理。如果照常全勤发放工资,则旷工认定可能会存在争议。

(四)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在做出处理决定后,有工会的要及时通知工会。如果建立了工会组织,但未事先通知工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面临支付赔偿金的风险。

(五)送达解除通知书

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要注明违反规章制度的事实证据,以及适用规章制度的具体条款,做到有理有据,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及时送达劳动者。

(六)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用人单位要依法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开具离职证明书、结清劳动报酬、转移社会保险和档案。

因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如果约定违约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比如,用人单位因专项培训与员工约定服务期的,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